第132期
2026-09-03
115年9月製
保障性別平等工作權 勞動部新增雇主「重點違法樣態」查詢專區
勞保明年到頂 費率調升至13% 千萬勞工保費增加「這麼多」
公司倒閉欠薪 可申請墊償基金
桃園7月勞基法開罰結果出爐 「未給加班費」居違規之冠
給付法定職災補償 免辦扣繳
北市7月119家違反勞基法 知名餐飲集團「豆府」挨罰30萬元
勞動部公告116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聚焦源頭防災、承攬管理及職場健康
醫事進修納工時 衛福部:實體、線上課程皆適用
陳時中:高齡勞參率若升至25% 可增70萬勞動人口
保障性別平等工作權 勞動部新增雇主「重點違法樣態」查詢專區
為保障勞工性別平等工作權益,讓求職民眾及勞工在選擇工作時能掌握雇主過去是否有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令紀錄,勞動部日前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新增「重點違法樣態專區」,將常見勞動法令違規情形分類呈現,包含性別平等、懷孕歧視等違法樣態,提供民眾更便利的查詢管道。
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長陳奕翰表示,性別平等是友善職場的重要基礎,職場中不論性別都應享有平等的就業機會及工作權益。雇主應遵守性別平等相關法令,也應建立適當申訴及處理機制,對於性別歧視、性騷擾及妨礙勞工依法行使相關權利等情形,應積極防範並妥善處理。
此次勞動部新增「重點違法樣態專區」,共整理20項重點違法樣態,其中也涵 蓋性別平等、就業歧視及育嬰留停等面向。透過分類查詢方式,民眾可以更快速掌握事業單位過去是否曾有相關違法裁罰紀錄,求職者可將相關資訊納入選擇雇主的重要參考。
嘉義縣110年起定期更新轄內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就業服務法的裁罰資訊,除了提升資訊透明度,也促使事業單位更重視性別平等及遵循勞動法令。
114年10月23日起公布的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資訊,除經行政救濟程序撤銷處分等正當理由外,應持續公布且無公布期間限制。
嘉義縣政府提醒,民眾求職時除了比較薪資、福利及工作內容,更應該進一步查詢雇主的勞動法令紀錄,了解企業是否重視性別平等及勞工權益。勞工朋友如遇有性別歧視、性騷擾、育嬰留職停薪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權益問題,可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尋求協助。
115.8.27 中央社訊息服務
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長陳奕翰表示,性別平等是友善職場的重要基礎,職場中不論性別都應享有平等的就業機會及工作權益。雇主應遵守性別平等相關法令,也應建立適當申訴及處理機制,對於性別歧視、性騷擾及妨礙勞工依法行使相關權利等情形,應積極防範並妥善處理。
此次勞動部新增「重點違法樣態專區」,共整理20項重點違法樣態,其中也涵 蓋性別平等、就業歧視及育嬰留停等面向。透過分類查詢方式,民眾可以更快速掌握事業單位過去是否曾有相關違法裁罰紀錄,求職者可將相關資訊納入選擇雇主的重要參考。
嘉義縣110年起定期更新轄內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就業服務法的裁罰資訊,除了提升資訊透明度,也促使事業單位更重視性別平等及遵循勞動法令。
114年10月23日起公布的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資訊,除經行政救濟程序撤銷處分等正當理由外,應持續公布且無公布期間限制。
嘉義縣政府提醒,民眾求職時除了比較薪資、福利及工作內容,更應該進一步查詢雇主的勞動法令紀錄,了解企業是否重視性別平等及勞工權益。勞工朋友如遇有性別歧視、性騷擾、育嬰留職停薪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權益問題,可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尋求協助。
115.8.27 中央社訊息服務
勞保明年到頂 費率調升至13% 千萬勞工保費增加「這麼多」
【中時新聞網 王嘉慶】勞保普通事故費率將調升0.5%,從今年的12.5%,2027年起升至13%;其中勞保費率12%、就業保險費率1%。全台逾1,000萬名勞工保費負擔增加,一年約多支出440元。雇主負擔最大,平均要為每名勞工多繳約128元保費。一旦達到13%,也將碰觸《勞工保險條例》法定費率上限,意味除非未來修法,否則勞保費率將不再往上調整。
全台目前投保單位逾62萬家、納保勞工超過1,050萬人,保費調整後,全年可挹注勞保約230億元。此次調整,勞工、雇主、政府三方負擔比例為2:7:1。
以受雇勞工平均投保薪資3萬6511元計算,費率調升0.5%後,每人每月保費增加約36.5元,一整年下來約增加4,40元。包括受雇勞工及職業工會勞工在內,兩者新增保費負擔,一年合計近63億元。
至於雇主,全台投保單位62.6萬家,平均每月要為每名勞工多繳約128元保費,全年新增逾131億元。這還不包括明年將調漲的基本工資,目前傳出規劃5%,人事成本大增。
勞保年金自2009年上路,實施第3年起每年調高0.5%,調至10%後,改為每兩年調高0.5%,直到13%上限。也就是說,除非未來修法調整費率天花板,否則勞保費率將無法再往上調升。
115.8.25 中時新聞網
全台目前投保單位逾62萬家、納保勞工超過1,050萬人,保費調整後,全年可挹注勞保約230億元。此次調整,勞工、雇主、政府三方負擔比例為2:7:1。
以受雇勞工平均投保薪資3萬6511元計算,費率調升0.5%後,每人每月保費增加約36.5元,一整年下來約增加4,40元。包括受雇勞工及職業工會勞工在內,兩者新增保費負擔,一年合計近63億元。
至於雇主,全台投保單位62.6萬家,平均每月要為每名勞工多繳約128元保費,全年新增逾131億元。這還不包括明年將調漲的基本工資,目前傳出規劃5%,人事成本大增。
勞保年金自2009年上路,實施第3年起每年調高0.5%,調至10%後,改為每兩年調高0.5%,直到13%上限。也就是說,除非未來修法調整費率天花板,否則勞保費率將無法再往上調升。
115.8.25 中時新聞網
公司倒閉欠薪 可申請墊償基金
當事業單位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積欠勞工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時,符合條件的勞工可向勞工保險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獲得墊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近日整理申請須知,提醒勞工注意申請要件、範圍限制與應備文件,同一事業單位的勞工原則上應共同提出申請,特殊情況才可個別辦理。
勞動部指出,申請墊償必須符合兩大要件,首先,事業單位須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積欠工資、《勞基法》退休金、資遣費或《勞工退休金條例》資遣費,且勞工請求後仍未獲清償,若事業單位僅屬停工狀態、仍有復工可能,則不符合申請條件,其次,該事業單位必須已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勞動部說明,墊償範圍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雇主於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前6個月內,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的工資,包括薪金、獎金、津貼等經常性給與,第二,雇主未依《勞基法》給付的退休金、資遣費,或未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的資遣費,合計數額以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退休金依工作年資計算基數,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
勞動部強調,申請的對象必須是《勞基法》所稱的勞工,事業單位負責人、與事業單位具委任關係的人以及承攬契約、訓練契約人員,均不可申請,申請時需檢附相關文件,包括墊償申請及切結書、墊償名冊、收據及勞工代表委託書、歇業證明,以及債權證明。債權證明可由雇主、清算人或破產管理人簽署,或透過調解成立裁定、支付命令、民事判決或債權憑證等方式提出。
115.8.24 中國時報賀培晏
勞動部指出,申請墊償必須符合兩大要件,首先,事業單位須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積欠工資、《勞基法》退休金、資遣費或《勞工退休金條例》資遣費,且勞工請求後仍未獲清償,若事業單位僅屬停工狀態、仍有復工可能,則不符合申請條件,其次,該事業單位必須已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勞動部說明,墊償範圍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雇主於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前6個月內,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的工資,包括薪金、獎金、津貼等經常性給與,第二,雇主未依《勞基法》給付的退休金、資遣費,或未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的資遣費,合計數額以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退休金依工作年資計算基數,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
勞動部強調,申請的對象必須是《勞基法》所稱的勞工,事業單位負責人、與事業單位具委任關係的人以及承攬契約、訓練契約人員,均不可申請,申請時需檢附相關文件,包括墊償申請及切結書、墊償名冊、收據及勞工代表委託書、歇業證明,以及債權證明。債權證明可由雇主、清算人或破產管理人簽署,或透過調解成立裁定、支付命令、民事判決或債權憑證等方式提出。
115.8.24 中國時報賀培晏
桃園7月勞基法開罰結果出爐 「未給加班費」居違規之冠桃園市政府勞動局24日公布115年7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其中違反法規條款前三名分別為違反第24條第1項「未依法給付延長工時工資(加班費)」居首,次為違反第32條第2項「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第三名則為違反第22條第2項「工資未全額給付」。
勞動局指出,事業單位常因管理觀念不正確或制度不健全而觸法,主要違規原因為:
第24條第1項(未依法給付加班費):許多事業單位聲稱責任制勞工工作完成才能下班,故超時工作不需支付加班費,或是未經勞工同意片面要求加班只能換補休,以及未依法定加乘倍率加給或未以全薪計算延長工時工資。
第32條第2項(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部分事業單位因趕工、訂單激增或內部人力調配不當,在未妥善規劃排班與人力的情況下,常態性要求勞工超時工作,導致勞工單日總工時超過12小時或單月延長工時總時數超過46小時法定上限。
第22條第2項(工資未全額給付):常見違法態樣如事業單位以勞工犯錯為由而擅自扣除勞工工資,或是勞工遲到、早退及請假未按比例減發工資,以及未依約定全額發放工資。
勞動局表示,勞動基準法為勞動條件之最低標準,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違反上述條款者,將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且會依法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詳細內容可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網站「公告違法事業單位專區」查詢。
事業單位應妥善規劃人力與排班制度,確保工資足額發放並落實加班費計算,勞工若發現雇主有違反法令情事,可檢具相關事證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另為因應現今多元的勞動型態,協助事業單位熟稔法令規定,市府勞動局於9月4日(五)舉辦「營造及製造業之勞動條件與職災補償實務」專題講座,歡迎事業單位踴躍報名參加。線上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ZLU9pAbcXVPTPkAY8
115.8.24 台灣好新聞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勞動局指出,事業單位常因管理觀念不正確或制度不健全而觸法,主要違規原因為:
第24條第1項(未依法給付加班費):許多事業單位聲稱責任制勞工工作完成才能下班,故超時工作不需支付加班費,或是未經勞工同意片面要求加班只能換補休,以及未依法定加乘倍率加給或未以全薪計算延長工時工資。
第32條第2項(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部分事業單位因趕工、訂單激增或內部人力調配不當,在未妥善規劃排班與人力的情況下,常態性要求勞工超時工作,導致勞工單日總工時超過12小時或單月延長工時總時數超過46小時法定上限。
第22條第2項(工資未全額給付):常見違法態樣如事業單位以勞工犯錯為由而擅自扣除勞工工資,或是勞工遲到、早退及請假未按比例減發工資,以及未依約定全額發放工資。
勞動局表示,勞動基準法為勞動條件之最低標準,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違反上述條款者,將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且會依法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詳細內容可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網站「公告違法事業單位專區」查詢。
事業單位應妥善規劃人力與排班制度,確保工資足額發放並落實加班費計算,勞工若發現雇主有違反法令情事,可檢具相關事證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另為因應現今多元的勞動型態,協助事業單位熟稔法令規定,市府勞動局於9月4日(五)舉辦「營造及製造業之勞動條件與職災補償實務」專題講座,歡迎事業單位踴躍報名參加。線上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ZLU9pAbcXVPTPkAY8
115.8.24 台灣好新聞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給付法定職災補償 免辦扣繳
勞工因職業災害受傷,雇主依法給付的職災補償金可免納所得稅,但如果雇主除了法定補償外,又額外發放補助,就可能要計入薪資所得課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兩者稅務處理不同,企業辦理扣繳時應特別留意。
依規定,勞工遭遇職業災害而失能、受傷或罹患疾病,雇主依勞基法給付具有損害賠償性質的補償金,屬於所得稅法規定的免稅所得,不必繳納個人綜所稅。
免稅範圍包括雇主依法負擔的醫療費用補償;勞工在醫療期間無法工作時,雇主按原領工資數額給予補償;以及勞工經醫院診斷,確認喪失原有工作能力後,雇主一次給付40個月平均工資的補償等。其他依法應由雇主負擔、具有損害賠償性質的補償金,也可適用免稅規定。
不過,若雇主另外再給員工一筆額外補助費,性質就屬於薪資所得中的補助費,仍須計入員工薪資所得,並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115.8.21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依規定,勞工遭遇職業災害而失能、受傷或罹患疾病,雇主依勞基法給付具有損害賠償性質的補償金,屬於所得稅法規定的免稅所得,不必繳納個人綜所稅。
免稅範圍包括雇主依法負擔的醫療費用補償;勞工在醫療期間無法工作時,雇主按原領工資數額給予補償;以及勞工經醫院診斷,確認喪失原有工作能力後,雇主一次給付40個月平均工資的補償等。其他依法應由雇主負擔、具有損害賠償性質的補償金,也可適用免稅規定。
不過,若雇主另外再給員工一筆額外補助費,性質就屬於薪資所得中的補助費,仍須計入員工薪資所得,並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115.8.21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北市7月119家違反勞基法 知名餐飲集團「豆府」挨罰30萬元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今公布7月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119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款金額為538萬元,不乏知名餐飲集團。其中「豆府股份有限公司」遭罰30萬元為最高,勞動局也表示,該企業5年內已第3次違法。
北市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今年7月罰款金額前5名,依序為「豆府股份有限公司」(30萬元)、「亞東保全股份有限公司」(22萬元)、「奧迪北區股份有限公司」(19萬元)、「大台北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17萬元)及「邏思起子有限公司」(15萬元)。
其中,「豆府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使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未給予30分鐘休息時間」之規定,5年內第3次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遭裁處30萬元。
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工資未全額給付,計24家(14.03%);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2家(12.86%);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計20家(11.69%)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日或休息日,計17家(9.94%);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計17家(9.94%)。
王秋冬表示,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台北市政府台北服務通」(連結)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115.8.14 聯合報 記者楊正海
北市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今年7月罰款金額前5名,依序為「豆府股份有限公司」(30萬元)、「亞東保全股份有限公司」(22萬元)、「奧迪北區股份有限公司」(19萬元)、「大台北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17萬元)及「邏思起子有限公司」(15萬元)。
其中,「豆府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使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未給予30分鐘休息時間」之規定,5年內第3次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遭裁處30萬元。
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工資未全額給付,計24家(14.03%);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2家(12.86%);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計20家(11.69%)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日或休息日,計17家(9.94%);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計17家(9.94%)。
王秋冬表示,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台北市政府台北服務通」(連結)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115.8.14 聯合報 記者楊正海
勞動部公告116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聚焦源頭防災、承攬管理及職場健康
勞動部今(11)日公告116年度勞動檢查方針,配合115年7月1日修正施行之《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制及「強化職場減災行動計畫」,以「源頭防災」、「承攬管理」及「職場霸凌防治」為三大主軸,強化事前預防與風險管理,引導企業由被動符合法令邁向自主管理,共同打造安全、健康、尊嚴及友善的工作環境。
勞動部表示,近年職場安全衛生已從防止職業災害,進一步擴展至工作者身心健康及企業永續治理,116年度勞動檢查方針除配合新修《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附屬法規調整修正,並將安全管理提前至規劃設計階段,強化高風險作業及承攬管理,以預防重大職業災害及職場不法侵害。本次方針3大修正重點如下:
勞動部表示,近年職場安全衛生已從防止職業災害,進一步擴展至工作者身心健康及企業永續治理,116年度勞動檢查方針除配合新修《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附屬法規調整修正,並將安全管理提前至規劃設計階段,強化高風險作業及承攬管理,以預防重大職業災害及職場不法侵害。本次方針3大修正重點如下:
一、全面強化工程防災及承攬管理:要求事業單位(工程業主)於工程規劃、設計階段即完成風險評估,將安全管理由施工現場提前至源頭設計,一定規模以上工程須完成規劃設計安全分析報告,作為施工前風險辨識之重要依據,同時,要求事業單位落實承攬管理責任,避免因多層承攬或管理斷層造成重大職業災害。
二、高風險作業安全管理再升級:自116年7月1日起,新增查核營造工地進場勞工是否完成營造作業安全訓練(即臺灣職安卡),強化工地進場管理;另配合修法,將塔式起重機及具搭乘設備之移動式起重機納入危險性機械管理,並新增查核挖土機、堆高機及高空工作車等特定機械操作人員是否完成合格訓練,以降低重大事故風險。
三、加強預防職場身心健康危害: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116年將查核事業單位是否建立申訴及調查處理機制、公開防治措施,以及訂定並落實職場霸凌防治規範,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制度,預防勞工身心健康危害,營造安全友善的工作環境。
此外,116年度勞動檢查方針亦同步推動4項精進措施:
一、擴大高風險廠場列管:將前3年內曾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或甲級規模火災、爆炸事故之事業單位納入重點監督管理,持續追蹤改善情形。
一、擴大高風險廠場列管:將前3年內曾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或甲級規模火災、爆炸事故之事業單位納入重點監督管理,持續追蹤改善情形。
二、深化職業衛生及新興危害管理:要求完成作業環境監測後90日內提出暴露評估報告,並將高氣溫危害預防及承攬統合管理納入檢查重點。
三、提升中小企業自主防災能力:鼓勵運用「線上互動式風險評估工具(T-OiRA)」辦理風險評估,提升自主安全管理能力。
四、持續推動重大職災資訊公開:透過資訊透明及社會監督,引導企業持續精進安全管理。
勞動部強調,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是企業永續經營的重要基礎,也是勞工最基本的權益,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制精進、監督檢查、技術輔導、公私協力及資訊公開等多元策略,引導企業由被動符合法令邁向主動管理風險,共同建立以預防為核心的安全文化,朝向「零重大職業災害、零容忍職場霸凌」的目標,持續提升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水準。
115.8.11 勞動部
三、提升中小企業自主防災能力:鼓勵運用「線上互動式風險評估工具(T-OiRA)」辦理風險評估,提升自主安全管理能力。
四、持續推動重大職災資訊公開:透過資訊透明及社會監督,引導企業持續精進安全管理。
勞動部強調,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是企業永續經營的重要基礎,也是勞工最基本的權益,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制精進、監督檢查、技術輔導、公私協力及資訊公開等多元策略,引導企業由被動符合法令邁向主動管理風險,共同建立以預防為核心的安全文化,朝向「零重大職業災害、零容忍職場霸凌」的目標,持續提升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水準。
115.8.11 勞動部
醫事進修納工時 衛福部:實體、線上課程皆適用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0日電)醫事人員業務相關在職訓練受訓時間,醫院雇主應將其計入工時或給予公假,勞資雙方對適用範圍認定分歧,衛福部說明,不論實體或線上皆可行,爭議難解,勞工可向勞工局申訴。
台大醫院工會理事長楊心慧今天在記者會上指出,衛福部今年2月發布函釋,醫事人員「業務相關在職訓練」受訓時間,醫院雇主應將其計入工時或給予公假,實務上,台大醫院等醫院雇主,依然以課程屬非雇主指派、或以課程屬線上課程為由,拒絕承擔訓練成本。
工會呼籲衛福部應建立相關補助或支持機制,對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課程,協助醫療機構共同承擔其所衍生人力調度及訓練成本。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今天下午接受媒體聯訪說明,所有醫事人員都有持續接受教育、維持醫療品質的制度要求。
現行規定,醫事人員每6年須更新執業執照,期間須完成120小時繼續教育。醫事人員為更新執業執照所參加的相關繼續教育,雇主應給予公假或計入工時。劉玉菁說,以衛福部角色而言,是協助釐清醫事專業法規所要求的繼續教育,是否屬於依法應給予公假的範圍。
劉玉菁表示,若勞資雙方對課程是否屬於120小時的法定繼續教育產生爭議,應由地方勞政單位依勞基法及相關規定處理,勞工可向所在地勞工局申訴。至於超過120小時的課程,如發生是否應給予公假或計入工時的爭議,仍由地方勞政單位依個案認定。
劉玉菁認為,只要課程可計入6年120小時的繼續教育積分,不論採實體或線上方式進行,都屬於為更新執業執照所接受的繼續教育,是醫院雇主應將其計入工時或給予公假範圍。疫情後,衛福部也鼓勵透過線上方式辦理,以減少醫護人員參與繼續教育所需的時間與精力。
面對工會要求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課程及醫療機構自行開設必修課程,不論採行實體或線上,均應依法給予公假或計入工作時間。台大醫院發言人陳彥元表示,院方目前也正在研議相關訴求,現實情況是有相當高比例在職訓練課程可在院內完成,多數可利用上班時間進行。
115.8.10 中央社(編輯:李亨山)
台大醫院工會理事長楊心慧今天在記者會上指出,衛福部今年2月發布函釋,醫事人員「業務相關在職訓練」受訓時間,醫院雇主應將其計入工時或給予公假,實務上,台大醫院等醫院雇主,依然以課程屬非雇主指派、或以課程屬線上課程為由,拒絕承擔訓練成本。
工會呼籲衛福部應建立相關補助或支持機制,對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課程,協助醫療機構共同承擔其所衍生人力調度及訓練成本。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今天下午接受媒體聯訪說明,所有醫事人員都有持續接受教育、維持醫療品質的制度要求。
現行規定,醫事人員每6年須更新執業執照,期間須完成120小時繼續教育。醫事人員為更新執業執照所參加的相關繼續教育,雇主應給予公假或計入工時。劉玉菁說,以衛福部角色而言,是協助釐清醫事專業法規所要求的繼續教育,是否屬於依法應給予公假的範圍。
劉玉菁表示,若勞資雙方對課程是否屬於120小時的法定繼續教育產生爭議,應由地方勞政單位依勞基法及相關規定處理,勞工可向所在地勞工局申訴。至於超過120小時的課程,如發生是否應給予公假或計入工時的爭議,仍由地方勞政單位依個案認定。
劉玉菁認為,只要課程可計入6年120小時的繼續教育積分,不論採實體或線上方式進行,都屬於為更新執業執照所接受的繼續教育,是醫院雇主應將其計入工時或給予公假範圍。疫情後,衛福部也鼓勵透過線上方式辦理,以減少醫護人員參與繼續教育所需的時間與精力。
面對工會要求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課程及醫療機構自行開設必修課程,不論採行實體或線上,均應依法給予公假或計入工作時間。台大醫院發言人陳彥元表示,院方目前也正在研議相關訴求,現實情況是有相當高比例在職訓練課程可在院內完成,多數可利用上班時間進行。
115.8.10 中央社(編輯:李亨山)
陳時中:高齡勞參率若升至25% 可增70萬勞動人口
(中央社記者何秀玲台北2026年08月7日電)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表示,台灣高齡勞參率約10%,若提高至25%,以約470萬名65歲以上高齡人口估算,相當於增加約70萬名勞動人口;面對超高齡社會,如何讓高齡者健康、自主並持續參與工作,將高齡人力轉化為國家戰力,是重要課題。
第三屆高齡健康產業博覽會今天舉辦開幕典禮,陳時中、教育部長鄭英耀、衛福部長石崇良及國科會主委吳誠文等人出席致詞,分別從高齡就業、終身學習、健康照護及科技等面向,提出因應超高齡社會的政策方向。
陳時中表示,台灣高齡勞參率相較日本、新加坡、韓國偏低,面對超高齡社會,應思考如何讓有意願、有能力的高齡者持續參與工作,將高齡人力轉化為國家戰力;他指出,運動、休閒有助健康,「工作也是維持健康的良方」。
他說,未來可思考邀請勞動部加入,設計適合高齡者的工作,提高高齡勞參率及社會價值。
鄭英耀指出,過去常說「人生70古來稀」,現在則是「人生70才開始」,「呷百二」已不再只是想像;根據衛福部資料,去年8月百歲以上人瑞已有5749人。他表示,台灣65歲以上人口已逾470萬人,教育部希望更多高齡者重返校園,與年輕人共同學習,規劃第二人生甚至創業。
鄭英耀指出,許多樂齡學習者的作品及想法具有經濟價值,未來可透過終身學習,讓高齡者學習所愛,探索第二人生發展。
石崇良表示,面對超高齡社會,高齡政策以「自主、自立、共融、永續」為願景,重點是延長健康餘命;長照政策也從過去針對失能者的照顧,往前端預防及健康促進推進,目前社區已布建逾5000個長照關懷據點,並推動營養服務及銀髮健身俱樂部。
他指出,今年7月起長照實施「智慧科技輔具全租賃」新制,每人每3年有新台幣6萬元獨立補助額度可使用,透過租賃方式導入智慧科技輔具,結合產業界技術因應高齡社會需求。
另外,吳誠文表示,2024年推動高齡科技產業行動計畫,將科技結合高齡健康,多個部會都踴躍參與;針對生策會長楊泮池提到國人不健康餘命太長,也希望能讓長照產業變成銀髮健康俱樂部,結合健身、娛樂及健康活動,讓高齡者維持健康與活力。
吳誠文指出,迎接超高齡社會,讓長者也能幫社會做點事,未來希望台灣高齡就業人口從目前約10%提升至50%以上,讓健康長者持續投入社會並有所貢獻,高齡健康不只是衛福部的工作,需要各部會及產業共同參與。
115.8.7 中央社
第三屆高齡健康產業博覽會今天舉辦開幕典禮,陳時中、教育部長鄭英耀、衛福部長石崇良及國科會主委吳誠文等人出席致詞,分別從高齡就業、終身學習、健康照護及科技等面向,提出因應超高齡社會的政策方向。
陳時中表示,台灣高齡勞參率相較日本、新加坡、韓國偏低,面對超高齡社會,應思考如何讓有意願、有能力的高齡者持續參與工作,將高齡人力轉化為國家戰力;他指出,運動、休閒有助健康,「工作也是維持健康的良方」。
他說,未來可思考邀請勞動部加入,設計適合高齡者的工作,提高高齡勞參率及社會價值。
鄭英耀指出,過去常說「人生70古來稀」,現在則是「人生70才開始」,「呷百二」已不再只是想像;根據衛福部資料,去年8月百歲以上人瑞已有5749人。他表示,台灣65歲以上人口已逾470萬人,教育部希望更多高齡者重返校園,與年輕人共同學習,規劃第二人生甚至創業。
鄭英耀指出,許多樂齡學習者的作品及想法具有經濟價值,未來可透過終身學習,讓高齡者學習所愛,探索第二人生發展。
石崇良表示,面對超高齡社會,高齡政策以「自主、自立、共融、永續」為願景,重點是延長健康餘命;長照政策也從過去針對失能者的照顧,往前端預防及健康促進推進,目前社區已布建逾5000個長照關懷據點,並推動營養服務及銀髮健身俱樂部。
他指出,今年7月起長照實施「智慧科技輔具全租賃」新制,每人每3年有新台幣6萬元獨立補助額度可使用,透過租賃方式導入智慧科技輔具,結合產業界技術因應高齡社會需求。
另外,吳誠文表示,2024年推動高齡科技產業行動計畫,將科技結合高齡健康,多個部會都踴躍參與;針對生策會長楊泮池提到國人不健康餘命太長,也希望能讓長照產業變成銀髮健康俱樂部,結合健身、娛樂及健康活動,讓高齡者維持健康與活力。
吳誠文指出,迎接超高齡社會,讓長者也能幫社會做點事,未來希望台灣高齡就業人口從目前約10%提升至50%以上,讓健康長者持續投入社會並有所貢獻,高齡健康不只是衛福部的工作,需要各部會及產業共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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