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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榮、高榮刁難公職人員不補加班費?工會批院方:只補發契約人員極度不公平
2026-06-13
「榮總閃耀光環,基層血汗傷悲」、「還我全額加班費,拒絕打折假補發」台北榮總、高雄榮總工會10餘人,12日在北榮門前集結並高呼口號,抗議院方辦理追溯過去5年加班費諸多刁難。台北榮總則回應,一切依法行政,但需要作業時間,請員工體諒。

據瞭解,早期榮院體系加班費只算到1小時以上,後改為半小時以上,直到近期退輔會提出依《勞基法施行細則》,員工出勤紀錄應計算到「分鐘」為止,各榮院才依《民法》第126條,辦理2020年1月至2024年6月的加班費專案補發,即追溯補發員工過去5年積欠的加班費。

照說退輔會願意這麼做對員工應是好事,但到場抗議的北榮及高榮工會人員指出,院方表面上說要辦理補發積欠加班費,實際上卻交由各單位主管自行認定,且多所刁難。例如要求申請超過1小時餘數的加班費,必須符合過去曾經申請過加班費的門檻。此外,院方只辦理契約人員的加班費補發,對於占北榮約7成的公職人員卻不理不睬,極度不公平。

台北榮總工會理事長黃甘迪表示,他們抗議的訴求共有3個:其一是北榮及高榮院方應正視工會及基層訴求,立即啟動協商、延長申報期限、完整清償《勞基法》及公職人員未被給付之全額加班費;其二、工會主張退輔會應改正現行追補制度缺漏後重新公告,轄下榮民醫院應開放同仁自主查詢5年電子簽章紀錄,莫再藉故刁難駁回基層申報案件;其三,要求衛福部及勞動部全面清查各醫院現存之龐大加班黑數,以及追溯5年加班費受阻等嚴峻問題,嚴格落實勞動檢查及工時管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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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現場聲援北榮及高榮工會的台大醫院工會祕書長邱宇弘則強調,依據《勞動事件法》第38條指出:出勤紀錄內記載之勞工出勤時間,推定勞工於該時間內經雇主同意而執行職務。換言之,院方只要依員工出勤紀錄內的出勤時間,補發員工未給的加班費就好,其他都無需多言。

針對台北榮總工會各項訴求,院方表示,該院自2024年7月10日起已正式實施加班費計算至分鐘制度,並於2025年8月4日主動宣布辦理加班費追溯5年補發。然而追溯核算作業涉及數千名員工,需投入大量人力進行資料蒐集、整理、查核與計算,是一項相當龐大且繁複的工程。

此外,加班費追溯發放必須以實際加班事實及相關紀錄為依據,例如同仁下班因個人事務、參與社團活動等原因停留院區後再行刷卡下班,均可能導致計算結果失真,無法兼顧制度公平與實質正義。
2026.6.13 風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