唆使退工會 勞部認定泰博違法
2026-05-08
醫療器材大廠泰博公司遭工會指控有主管要求會員應退出工會等情事,工會向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會申請裁決,近日勞動部認定泰博公司違反工會法35條,後續將依法處以10萬元至50萬罰鍰,並公告於「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泰博董事長陳朝旺表示,外界僅聽到工會單方面說法,與公司實際面臨情況有落差,盼主管機關公正查明,不要只讓單一聲音主導外界認知。
泰博工會日前揭露,工會成立後某主管竟稱成立工會已影響公司正常運作,要求會員12月以前退出工會,不然除了勞基法的工資以外,其餘福利全部取消,工會遂向勞動部申請裁決不當勞動行為。
裁決委員會認為,該發言主管難以認定非屬代表雇主行管理權的人,且如「限你們兩個月內要解散或退出,不然以後你們《勞基法》福利之外其餘都會取消」等語,已構成工會法所稱「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
泰博工會祕書長汪英達表示,裁決書明確指出多項打壓工會行為都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要求公司不應繼續打壓、應適時認清錯誤。
陳朝旺表示,外界目前僅聽到工會單方面說法,與公司實際面臨情況有所落差,且工會背後的重要人物並非公司員工,過去曾多次參與其他企業抗爭事件。
陳朝旺強調,因少數人已對公司營運造成干擾,已行文總統府陳情,總統府也回覆要求相關單位再進一步查明。希望政府能秉持公正立場處理,不要讓少數人的作為持續影響公司正常運作。
2026.5.8 中國時報 林良齊 、 王莫
泰博工會日前揭露,工會成立後某主管竟稱成立工會已影響公司正常運作,要求會員12月以前退出工會,不然除了勞基法的工資以外,其餘福利全部取消,工會遂向勞動部申請裁決不當勞動行為。
裁決委員會認為,該發言主管難以認定非屬代表雇主行管理權的人,且如「限你們兩個月內要解散或退出,不然以後你們《勞基法》福利之外其餘都會取消」等語,已構成工會法所稱「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
泰博工會祕書長汪英達表示,裁決書明確指出多項打壓工會行為都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要求公司不應繼續打壓、應適時認清錯誤。
陳朝旺表示,外界目前僅聽到工會單方面說法,與公司實際面臨情況有所落差,且工會背後的重要人物並非公司員工,過去曾多次參與其他企業抗爭事件。
陳朝旺強調,因少數人已對公司營運造成干擾,已行文總統府陳情,總統府也回覆要求相關單位再進一步查明。希望政府能秉持公正立場處理,不要讓少數人的作為持續影響公司正常運作。
2026.5.8 中國時報 林良齊 、 王莫
